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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自我犧牲來成就別人固然有其偉大

但若讓自己長期處於這樣的不平衡

則會成為自己足以控訴他人(或者要求對方至少也要做到對等)的利器

 

我在臨床上常看到這類案例的互動是:

在其關係中所謂的「得利者」,對身旁這位「付出者」,會一下子就不耐煩。

然後「付出者」在與我會談時,就問我那個人為什麼可以這麼惡劣?

 

通常只有該「付出者」不再透過「得利者」的肯定來得到自我價值時

換句話說,就是「付出者」自己就能覺得自己很棒時,其不平衡關係才得以解除

通常也就能各自走各自的路

 

不過我手上的案例

通常經過多年

仍在打轉糾纏重播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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