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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自我犧牲來成就別人固然有其偉大
但若讓自己長期處於這樣的不平衡
則會成為自己足以控訴他人(或者要求對方至少也要做到對等)的利器
我在臨床上常看到這類案例的互動是:
在其關係中所謂的「得利者」,對身旁這位「付出者」,會一下子就不耐煩。
然後「付出者」在與我會談時,就問我那個人為什麼可以這麼惡劣?
通常只有該「付出者」不再透過「得利者」的肯定來得到自我價值時
換句話說,就是「付出者」自己就能覺得自己很棒時,其不平衡關係才得以解除
通常也就能各自走各自的路
不過我手上的案例
通常經過多年
仍在打轉糾纏重播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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