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道表弟在公園派出所服替代役,似乎也有一段時間了。
每回開車經過(因我在三百公尺外的教師研習中心,每週均有固定的值班),都會往派出所門口望望。
今天傍晚駕車駛過時,沒例外,下意識地瞄了一眼...
一位身高一百八的替代役男,在門口滑手機...
連忙將車駛往路邊停好,立馬下車跑往派出所,果不其然,是「強強」表弟沒錯。
他也知道我可能會出現在附近上班,於是在三秒後認出我後,只是笑說「就是沒遇過你」。
還剩二十天退伍的他,似乎沒想到,能跟表哥碰頭,並不只是偶然。
要是表哥沒有固定往派出所「張望」的話...
「秘密」一書說「心想事成」
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第一節: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
我會一直「張望」,是因為我深信「強強」表弟在此服役。
而因為「張望」的次數夠多,我的注意力會往身高一八零的替代役男去搜尋。
於是,當機緣俱足時,相遇,早已不是偶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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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生活如果還在繼續,
那無非就是為了創造回憶...」
這是我那校園小王子所寫的話
也是昨晚被我引用在「親子共感」的ppt
關於記憶的產生,心理學可是列出了一連串的「心理歷程」呢!
當你不停渴望著某個「目標」
你的注意力
自然會如雷達探測般
全力搜尋任何與該目標相類似的標的
一旦「發現」
你會宛如觸電
然後當時的「畫面」「聲音」「味道」「氣味」,甚至一絲絲的「觸感」
會跟著烙印在腦海中(知學心理學)
於是,從注意力,以及所開啟的知覺
然後是接續的一連串認知作為
最後才有機會成為記憶。
特別是在發展心理學有提到
要趁孩子比媽媽矮的時日
多在其腦海留些「美好」回憶(其實是「舒霖版」的發展心理學啦)
於是透過注意力的引導(瞭解孩子容易有的動機)
營造舒服的感知
再與其討論對話時,多些聆聽,多些說明,更別忘了說出孩子會如此想或如此行,其背後必有本意
對其意見亦能有所肯定,當然也可把大人的意見提供其參考
最後
這些經驗肯定成為孩子的珍貴回憶(親子共感)
甚至有助其養成某些想法與行為習慣呢!
等他日後懷念
或可從中
得到「自己是被愛」的確據
進而產生「繼續過下去的勇氣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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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憶不外乎美好的回憶
要不就是苦澀的回憶
如果可以歷久仍留在腦海中的話
好的回憶,孩子當然會記得
偏偏傷痛的回憶,孩子更難忘記
除非,孩子本身活得夠好,對於苦難的回憶,方有善解的能力
所以
大人把自己日子過好
一方面才有能量協助孩子留下美好的回憶
二方面
也可示範對苦難回憶的善解能力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