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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度上到十九樓。

聽著已經接受第二輪化療的舅舅檢討著自己太過阿沙力的個性,變成爛好人一個。我知道,他是在怪自己替「朋友」背了一堆債,讓家人得跟著承擔苦果。可我也清楚,也許就是舅舅這樣的個性吸引著我吧。隨性瀟灑,這四個字大概是神經太敏感的我,一輩子所遙不可及的,想望。

大方過頭,成了盲目地「給」。

俗話說:小病小悟,而身受淋巴癌擴散之煎熬的舅舅,這回可是大徹大悟!

在經歷到入不敷出後(無論是在經濟或健康上),舅舅懇切地告訴我:執意要「給」,不管對方能否消化用上,不可不謂是古道熱腸;但若對方未到能懂珍惜的時機,過快過多的「給」,只怕對方不但未能受益,自己更可能會受傷。

在Erikson的理論中,在發展第七階段的父母與第五階段的孩子,八字往往不合。家長一心想給子女最好的意見,卻忘了孩子在當下最渴求的是什麼?就好比善人一心布施,卻沒留意到苦命人究竟缺什麼?那麼所謂的「施捨」,就連一點的幫助也沒產生。

捨(自己想付出)要能得(對方的需要)。搭電梯下樓時,喃喃唸著舅舅的叮嚀。若是身為旁人,無論是父母也好,師長也罷,甚至是平輩好友,都得提醒自己:會不會呢?我給對方的關愛,反而帶給對方壓力甚至傷害?在「想要給對方」與「對方真需要」間,實在有待好好琢磨。

至於什麼是「對方的需要」?

心理晤談的精髓不正是依著「看見對方的存在」而行嗎?

電梯門打開的同時,彷彿開悟般:活著就想被看見、往生後希望被懷念。

腳步轉而輕快,滿心感恩著。今晚可是紮實地從喜捨的舅舅那邊,得著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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