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上十九樓,已經第二回接受化療的舅舅檢討到自己個性太過阿沙力,變成爛好人一個,也因此讓自己與家人承擔了不少苦果。

我很清楚。但也許就是舅舅這樣子的個性吸引我吧,隨興瀟灑,這四個字大概是神經天生過於敏感的我,在這輩子所遙不可及的想望。

但經常盲目的「給」,終於讓舅舅經歷到入不敷出。
小病得小悟,看來這回可是有機會讓舅舅大病大悟。

執著要「給」,不論對方能否消化用上,不可不謂是古道熱腸;
但是當碰上對方不懂或不知如何珍惜的狀況時,往往會因好心反遭雷擊。

想起了Erikson的理論中,第七階段的父母與第五階段孩子的八字不合:
父母一心想要給子女最好的意見,卻忘了孩子在當下到底最需要的是什麼?就好比善心人一心布施,卻沒留意苦命人到底缺什麼,那麼施捨就一點幫助也沒發生。

到頭來,還是因著子女進了大學,或許是因離家有了距離美感、也許因為社團太忙,又或是因為朋友一下子爆增,孩子們乾脆不再跟父母多所計較,所以往往比大人還先看破對立與堅持根本沒啥意思。
反倒是當父母的沒辦法說放下就放下......。

捨(自己想付出)要能得(對方的需要),在「想要給對方」與「對方真需要」間,有待好好琢磨。

至於什麼是對方的需要?歸納人性原則如下:

活著想要被看見
死了希望被懷念

開悟了嗎?不妨試試看。心理師這行說穿了,就是依此原則(看見對方的存在)去發揮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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